一到白汐淅的家,她就没那么好脾气对叶初了。
“我不是给你钥匙了吗?你昨晚怎么也不来找我,去住那个什么酒店。”只要人跟着她回来了,她就放心了。不过,有些帐还是得算算。
叶初把鞋子脱掉,盘腿坐在沙发上,一双大眼看着白汐淅,满脸无辜的说:“我昨晚来了的,你们不是在干柴热火嘛。”
白汐淅这汉子姑娘脸上火烧一大片,“干柴烈火嘛……你还不是可以进来。”
都怪叶南东那厮,本来好好的在车里上药,不晓得怎么的兽性大发,一路驱车回来,在家门口就开始……
想到昨晚发生事,白汐淅脸上的红晕又加深了一度。
“进来看现场成人电影直播吗?”叶初打趣。
“你别转移话题,说,你昨天早上怎么好好的就不见了。”
“我有不见吗?”
“你还不说,什么事值得你自杀啊。”昨晚叶南东去公司接她,她看到他脸上的伤,逼迫他说出叶初的事。
其实叶南东也不甚了解,只能从叶初断断续续的话里连成一个事情。
“齐慕那人有什么好的?你非得为了他自杀。”
“我不是为了他自杀。”
“那就是孩子,你们还年轻,再怀一个就好。”她这个人说话没遮拦。伤口上不要撒盐,不存在。
“怀不上了。”只有叶初和齐慕知道,这个孩子是怎么来的。
结婚三年,齐慕和她同床共枕的次数少之又少,更不要说发生关系。
前段时间,沈阳送醉酒后的齐慕回家,叶初在清理好齐慕后,特地去换了一件性感睡裙……然后喂齐慕喝水,然后的事情理所应当,发生关系……
叶初她没想过通过这个方式怀上齐慕的孩子,然后牢牢栓住他,她只是不愿意齐慕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去找其他女人。
“怎么就怀不上?”白汐淅以为是这次流产导致叶初的身体不好,就安慰说,“你不要担心嘛,这个事情,喝点中药调理身体就好了。”
“我不想再怀孕。”怀了齐慕他也不喜欢,何必浪费一条生命。
“那就不怀,让他们季家断子绝孙。”
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沉默。
叶初开始陷入自己的思绪里,耳畔的抽噎声把她拉回。
白汐淅这个女人不得了,刚才还是盛气凌人的一面,现在就梨花带雨。
叶初把茶几上的纸巾递给她,“怎么哭起来了?”
白汐淅吸着鼻子,接过纸巾,怨念的看着罪魁祸首,“还不是你,你不知道,昨天我找不到你,我有多难受。”
原来刚才的毒舌是装出来的。
“她走了,你要是也走了,你……”说到这里,白汐淅哭得更凶。
她?她是向小葵,向小葵这三个字,是叶初,白汐淅,齐慕,心底不敢触碰的字眼。
在向小葵走后,他们可以对旁人提这三个字,但是在他们三人中,如果没有触及到什么底线,那是万万提不得的。
就好比昨晚的齐慕和叶初提起向小葵……
今天的白汐淅提起向小葵……
叶初,白汐淅,向小葵三人是从初中到大学的好闺蜜。
三个人读同一所初中,同一所高中,再是同一所大学。
她们甚至订下约定,要一起结婚,一起拍孕妇照,一起老去。
美好的事情转瞬即逝,这些想法在他们大二那年,全都破灭,向小葵得了罕见的白血病……靠药物治疗也只能坚持三个月。
那时候,向小葵已经有了一个交往一年半的男朋友齐慕,在旁人眼里他们十分恩爱。在他们自己看来,对方将会是自己此生唯一的伴侣。
叶初因好朋友向小葵认识了齐慕,在第一次见面,她左胸膛就酥麻痒,她承认,她自己被闺密的男友惊艳到了。但是理智仍在,看着这郎才女貌的他们,她内心深处带着祝福。
夜深人静,她只要有一丝萌芽,都被自己扼杀在摇篮里。
在向小葵去世后,齐慕悲痛欲绝,天天逃课,夜夜不归宿舍,甚至开始赌博……
叶初看着不忍,就去照顾齐慕,然后因为某些原因,叶初和齐慕走在一起。
向小葵这三个字从她走那天起,便成为了一些人心中的伤疤。
“你们都走了,我怎么办?”三人行的路上已经少了一个小葵,要是再少一个叶初,想到这里,白汐淅的眼泪愈加厉害。
都说青春的路好走,那个狗屁人说的,分明就是难走极了。
“呃,小葵,走了,你不能,不能,和她一样,丢,丢,丢下我。”
“我不会丢下你。汐淅。”
白汐淅平时是五大三粗,“铁骨铮铮”的女汉子,可是在遇到自己在意的事时,汉子也变成了柔情似水的姑娘。
哪有什么百折不挠的金刚芭比,不过是人前伪装罢了。
叶初最先和向小葵成为朋友,因为她俩是好同桌,机缘巧合下,他们三人才成为好闺蜜。
白汐淅抽噎道:“不就是一个,一个男人嘛,我们不要了好,好,不好。”
“好。不要了。”
后来某个时刻的白汐淅很想穿越回现在这个时刻,一巴掌拍死自己。
叫你一天乱说话。
哄人是个技巧活,叶初这种人会顺着来,所以白汐淅一会就被哄好了。
你看,在某些事上,无师自通,阴差阳错,也是不错。
在吃了两盒披萨,两份水果沙拉,两个汉堡,N包薯片后,两人才逐渐恢复正常。
开始交谈起来。
现在的叶初,白汐淅和刚才的叶初,白汐淅不一样,刚才两人的情绪都在一个极端的点上,没有得到释放,有东西憋着。
现在,才是有思考和判断能力的正常人。
“我都不知道我是谁?”叶初把散在背后的头发随意扎起开。
背靠在阳台的栏杆上,后面是稀稀疏疏的星辰。
暗淡的壁灯在她脸上投出阴影。
白汐淅听到这句话,伸进去拿薯片的手顿了顿,随即回答道:“傻了吧唧,你是叶初,叶子的叶,初中的初。”
“我是叶初?我怎么觉得我是小葵?”
“你瞎说什么。”
叶初转过身去,看着远处高楼大厦的灯光,亮虽亮,可一断电,还是比不了天上的明月。
“汐淅,呵,我都忘记我以前是怎样的人了。昨晚我做了一个梦,梦到三年前的我站在现在的我面前,我认不出那是我。”
“三年前的我,不吃辣,不爱穿颜色艳丽的衣服,不喜欢喝咖啡,不喜欢化妆。”
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轻,“不喜欢烫发,不喜欢听摇滚乐,不喜欢社交。”
“我喜欢夏天穿及脚踝的长裙,春秋天穿棉布裙,冬天穿毛绒裙。”
叶初虽然是娃娃音,但是她穿衣路线并不走可爱风。
初高中校服没得说,上大学后的一年四季,她都以裙子为伴。
“你现在也可以穿。”知道叶初喜欢长裙,白汐淅每年都会送很多新款裙子给她,但从来没见过叶初穿过。
白汐淅以为叶初是随着年龄的长大,穿衣喜好发生了变化。就像小时候喜欢芭比娃娃,长大喜欢口红高跟鞋。
“他不喜欢安静的女人,他喜欢叽叽喳喳的。”
“我都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到底是为谁而活,为小葵?为齐慕,为我自己?”以前不敢提的名字,现在提起来也没有觉得不顺口。
在知道叶初要和齐慕结婚后,白汐淅是一万个反对,她恨齐慕的无所谓,但是她更怕叶初不幸福。
都说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,白汐淅作为一个旁观者,她能明眼看出齐慕的心里有一直都有向小葵,并且还占一定份量。叶初就这么硬闯进去,凶多吉少。
只怕有去无回……
叶初要强,咬碎牙强忍着,三年来,她从来不在白汐淅这里诉苦,从来不讲她和齐慕的生活。
不是不把白汐淅当朋友,只是这路是她自己选择的,腿断了也得走完。
在决定和齐慕在一起前,她好好的想过他们以后的生活,她坚信自己可以捂热一颗冰冷的心。
可现在满腔热情换来的是面目全非。
“我现在都不知道我是谁。”叶初苦笑。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?无目标的爬山虎。依附着别人而存在。
“叶初。”白汐淅光着脚来到她身边,手环上叶初肩。
她这人笨,不知道怎么安慰人。只能叫她的名字。
这么多年的变化,她都看在眼里。
旁人说再多也无用,唯独自己清醒。
“肚子里的孩子,送到医院本来没事的,你说巧不巧,他打电话过来,然后医生把情况告诉他,然后,孩子就打了。”
“我真的好难受,我做了这么多,换不来他一丝丝爱。”
“他是属于没心还是太有心?”
白汐淅把自己的手和叶初的手十指相扣,叶初的十指寒冷刺骨,触得她打了一个冷颤。
“其实,是齐慕让我去酒店接你。”她只知道叶初意外流产,叶南东去找齐慕拼命。并不知道叶初离家出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