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喜欢推理小说么?我喜欢阿加莎的,最喜欢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。”图书室里,靠窗户的位置,修铭探着身子悄声的对坐在自己对面正在埋头研究《变态心理学》的冯维杉说,“波洛太帅气了,宣布退出调查耶!”
“那是因为死者该死。”冯维杉轻轻拨动手指,圆珠笔在指尖打着转,书上洒下点点光辉,“如果是我,也会那么做的。他们只是在帮助警方而已,所以,我们要做个好警察!”抬起头,同样探着身子,看着修铭,“你还是好好看看功课吧!倒时挂科,可别找我哭鼻子。”
修铭笑得一脸灿烂,“你什么时候见我挂科过?这周末,去我家吧!我让我妈做酸菜猪肉包。学校食堂的饭太难吃了。现在我妈看到你呀,比看到我这个亲儿子都亲。”
冯维杉看着修铭,他永远笑得灿烂,没有烦恼;从不担心考试会亮红灯,经常在课上看已经被翻烂了的推理小说;不满足学校的食堂,每周会从家里带来好吃的酱菜。这样的修铭,喜欢的职业是刑警,心中的英雄是007,经历的是大多数同龄人经历的七彩斑斓的童年。
“好啊!我也想阿姨了呢。”冯维杉笑笑,握起笔快速的在单线本上记录着一些信息,“像你啊,还是做个片警儿啊,户籍警之类的比较好。每天骑着单车在大街小巷里串来串去,帮助爷爷奶奶大爷大妈买买菜啊,接送下孩子啊什么的,不错!真的挺不错。”
“可我的理想和冯维杉一样,想做刑警。”修铭看着冯维杉,“我想好了,这个假期去南德。据说那时缉毒最严厉的地方。所以,我一定要去看看,算是锻炼了。”
“你想得美!人家那边看你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,要你么!”冯维杉有时会觉得修铭的某些想法很想当然很幼稚,然而他却非常喜欢这有些异想天开的想法,“到时人家看到你,说不定会说去去去,回家找妈妈喝奶去。”冯维杉坐直了身子,绷着脸,右手不断的挥着,“又或者,他们会把你关进小黑屋,审讯你,看你是不是那些贩毒分子卧底。”
在冯维杉眼中,修铭多数是个快乐的阳光男孩。他会拿着干脆面,坐在电视前兴致勃勃的看NBA,又或者一头扎在图书馆里看书睡觉。他总是笑着的,看上去没什么烦恼。很多时候,冯维杉在想,他真的无忧无虑么?没有女朋友,不用花心思逗女孩儿开心,陪女孩儿逛街。修铭更多的时候是跟在冯维杉身边的,甚至到了形影不离的那种地步。
冯维杉的家不在这个城市,所以到了周末冯维杉会呆在学校,或者出去打工。认识冯维杉后,修铭索性也很少回家了。再后来,修铭把冯维杉绑回了家,对着自己最爱的母上大人声称,给带了个大儿子回来。
修铭一家人都很喜欢冯维杉,在冯维杉认识的人们当中,修铭一家是他最感激的。
推开门的人,在看到冯维杉的那一刻,脸上绽放出了大大的笑容。是袁殊。
“哥刚来么?”袁殊坐在一旁的椅子上,看着冯维杉。
他们,已经很久没见了。
冯维杉转过身来,看着更加成熟的袁殊,笑了。他记得,在学校的时候,袁殊是他最疼爱的弟弟。或许,真的因为独生子女的缘故,袁殊在自理方面,很差。不懂得照顾自己。
“你知道这个该怎么洗么,冯维杉。”同寝的袁殊终于在军训后的第一天拿出了储藏了半个月的衣服,满满的堆在盆里,成了小山。的确看过别人怎么洗衣服,可是学不来。不明白那些白色的粉末怎么就能成了软软的泡沫。
冯维杉没有说话,只是站起身,接过了俊英手中的盆,又随手拿了洗衣粉向水房走去。而袁殊满脸好奇的跟在冯维杉的身后。
从那时候起,冯维杉几乎成了袁殊的衣食父母。与和修铭的关系比来,冯维杉和袁殊更像兄弟,而冯维杉和修铭则是好哥们儿的那种。不过,在外人看来,修铭是对冯维杉真真的好的。
“哥,我回学校教书了。老师们经常提起你,对着学生们夸奖你的英勇。”长大了的袁殊,脸上不再有稚气的笑容,“哥有打算过回学校教书么?以后不缉毒了。”从来,袁殊都不喜欢战场上的硝烟,在毕业后,他在街道的派出所锻炼了一年,然后又被调到刑警大队。回到学校教书,是袁殊自己提出来的。
以学生的身份呆在学校和以教师的身份呆在学校,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状态。学生时代的袁殊喜欢拽着冯维杉和修铭在篮球场上潇洒的挥汗,而当他再次踏入学校的校门,却突然觉得自己其实离学校已经很远了。
“教书?”冯维杉轻声重复着。诚然,大学生活是他最喜欢的,然而也是他最不想回去的地方。有过太多美好记忆的地方,回去后会更加伤感。更何况,毕业时候,是他一个人从校门里走出来的。
修铭……是冯维杉不想回去学校最重要的原因……
冯维杉的手机铃声还是宗次郎的那首《故乡的原风景》,始终未曾改变。突然响起来的时候,吓了两个一跳。于是,袁殊更加清楚了冯维杉是个怀旧的人。那首歌,曾经是冯维杉和修铭都非常喜欢的歌,他们两人的手机铃声,是一样的。
袁殊张了张嘴巴,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,却怔在了那里,他被冯维杉凝重的脸色吓住了。
“我先走了。”冯维杉转过身子,看着袁殊,露出暖暖的笑容:“队里让我回去,有任务。回来我们聚聚吧!”